同济大学附属七一中学考核制度
根据《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》规定,教职工的考核是加强岗位管理的重要环节。认真做好学年职称考核和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尤其重要。
一、考核工作领导小组
1.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
组 长:周筠(校长)
成 员:董宏(副校长)、宋有伟(工会主席)、应梅(人事干部)、於育红(教师代表)、王俊杰(教师代表)。
同时,学校成立以书记为组长的绩效工资争议调解小组:
组长:周伟平(书记)
组员:宋有伟(工会主席)、应梅(人事)、俞若迪(教导主任,民主党派代表),姚萤(教代会代表)
2.考核工作小组
各部门负责人
二、考核工作原则
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客观性原则,考核工作为“两考并一考”,即将原实施的“上海市中小学教师任职情况考核”和人事局规定的“教师年度绩效考核”合并为一次考核。坚持“德、识、能、绩、责”全面考核,坚持“师德一票否决制”。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、资格认定、岗位聘任、职务晋升、培养培训、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。考核不合格,根据《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》规定,可以调整其工作岗位,并相应变更聘用合同,并停发绩效考核奖。
三、考核办法
由于教师工作的特殊性,每个年度跨两个学年度,因此,每学期期末对教师、职工、干部分别进行考核,并根据考核结果发放考核奖。整个学期未承担任何学校管理、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以及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教职工不享受绩效奖励:年旷工累计达十个工作日;年度考核不合格;解除聘用合同的;借调在其他单位的。师德考核根据教职员工的师德表现来确定。对于违反教职工师德要求和规范的行为,实行一票否决制。实行师德一票否决者,停发学期考核。
1. 教工认真完成个人小结
按学年度 “德、识、能、绩、责”依次陈述,每项内容前加小标题,1500字左右。具体内容为:
*师德表现:爱国守法、爱岗敬业、关爱学生、教书育人、为人师表
*教育教学:德育工作、教学工作、教学研修、专业发展
*班主任工作:班集体管理、集体教育活动、学生思想工作
*工作成效
2. 教工填写《年度绩效考核登记表》
3. 年级组进行交流、评议
4.各部门对学期工作完成绩效情况进行考核
5.初高中在分管校长牵头下进行汇总和调整
6.行政会个部门负责人汇报考核结果并讨论审议
7.年终聘任委员会进行审议,评出考核等第
8.人事部门汇总考核结果,按学期发放考核奖金,并发放明细给教工
9.对年度考核优秀的教工名单进行公示。
四、部门考核项目
(1)全勤奖1000元(职工同)
病假、事假累计不超过3天,超过1天扣100元。
升旗仪式和政治学习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,升旗仪式因私请假扣10元,无故缺席1次扣20元,共200元。政治学习因私请假扣20元,无故缺席1次扣50元,共200元。直至扣完为止。
(2)基本奖(职工按系数)师德问题停发。
(3)重大活动奖(如:市文明单位、科技示范校奖)
(4)师训奖(教师有,职工无)
(5)教师单项成果奖
●周五课奖励:
●跨头、超班额奖励:
●爱心学校奖励(中午、放学)
●游泳管理奖励
●教学常规
●教学评优
●教学质量奖
●校本课程开发奖
●班主任考核
●家访
●主题教育课
●个案
●科研奖励
●带教奖励
●指导学生获奖
●教师获奖
●论文发表
●教研组长、年级组长考核
●优秀备课组
●最受欢迎奖
●完成研修
●校本研修课程管理奖
●同济杯教学评优
●科技节
●学习设计
●特别贡献奖
●实验项目实施
●短片制作
●科研室成员
(6)职工单项成果奖
●职工岗位考核奖
●安全工作
(7)学校年度考核及项目奖(局核定)